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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團公司舉辦法務培訓班
4月2日上午,集團公司在六樓會議室舉辦了法務培訓班,集團公司經營班子成員、法務人員、各子公司、各建設(分)公司經理和項目經理參加了培訓。培訓班邀請了浙江省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副主任、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法務委員會副理事長、金華市律師協會建筑房地產委員會主任、金華市建筑業行業協會法務委員會理事長、北京盈科(金華)律師事務所建房部主任應旭升作主講老師。面對當前建筑業形勢,應旭升律師以多年從事建筑行業律師的經驗選擇了“《民法典》框架下建筑業企業清欠及風險應對實務”作為主講內容。
近年來,隨著大國博弈產生全球經濟沖擊的不穩定性、新冠疫情的變化、以及中央對房地產調控和“三條紅線”的打擊而造成房地產企業巨大沖擊和大洗牌,建筑企業從項目的招標、合同、施工、結算和收付款等全過程所承擔的法律風險越來越大,由此而產生建筑企業的清欠工作起來起多,清欠工作的效率已經是建筑企業經營好壞的主要因素,甚至是建筑企業生死存亡的關鍵。自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《民法典》共7編,1260條,應旭升律師以建筑業清欠為主線,對清欠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梳理,結合自身辦案實例,分析了市場競爭不規范、法律制度不完善、合同簽訂不規范、發包人缺乏誠信和風險控制能力差等五方面的拖欠原因,提出了事前預防、事中控制、事后救濟的綜合治理辦法。應旭升律師還以實際案例介紹了采用律師清欠、討債公司清欠、人民調解委員會清欠、公證處清欠和仲裁委清欠等五種清欠力量。
聆聽應旭升律師的講課后,學員們紛紛表示收獲頗豐,對日后建筑企業做好清欠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。